对境外劳务管理的几点认识
对境外劳务管理的几点认识
青岛环太经济合作有限公司 金钢
(一) 关于境外劳务管理的本质特性
境外劳务管理是一种管理,但不同于其他的一般管理,是一种在特殊环境下对特殊对象实施的一种特殊的管理。这种管理的特殊性,是劳务本身的特性和劳务特殊的存在形式决定的。因此,境外劳务管理是针对劳务商品特性和劳务(研修)人员工作、生活环境的特点,体现“以人为本”经营思想,中外合作双方共同管理,管理和服务相融合,远程监管和现场管理相结合的人力资源管理。
首先看劳务商品特性。从经济学观点看,国际市场上的劳务是一种劳动力商品,出口产品也是商品,但二者却有本质的不同。从下表对比中,我们可以看到外派劳务商品的特性:
外派劳务与出口商品对比表
对比项目 | 一般出口商品 | 外派劳务 |
1、从经营对象上看 | 是没有生命的物品 | 外派劳务作为特殊商品,有观念、有思维、有个性,要比一般商品复杂得多 |
2、从质量把握上看 | 质量比较容易检验 | 外在形象易观察,而内在品质较难考察了解。 |
3、从质量稳定性看 | 质量比较稳定 | 从国内到国外,劳务(研修)人员所处的环境、条件出现了大跨度的改变,这种改变往往会带来思想、行为的变化,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 |
4、从出现质量问题的后果看 | 发生质量问题或损毁时易于弥补或赔偿 | 发生问题,容易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是无法挽回的后果。 |
再从外派劳务(研修)人员特殊的工作、生活环境看,境外劳务管理是对人的管理,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人力资源管理,我们面对的管理对象是远在异国他乡的为外国人工作的群体,他们的工作、生活环境与国内相比有极大反差。
综上,劳务商品特性和外派劳务(研修)人员的工作、生活环境特点,是我们研究境外劳务管理诸多问题的立足点和出发点。
(二)关于境外劳务管理的原则
在这样一个认识基点上,境外劳务管理的原则是:
1、选择雇主原则。要求雇主的基本条件是,正常经营,守法经营,没有劣迹;要求其工厂具备能基本满足劳务(研修)人员需要的工作生活环境。我们不可能像卖商品那样,只要给钱就卖,也不管卖到哪里,我们往哪里派劳务必须有选择。
2、“以人为本”原则。一是着眼于劳务(研修)人员生存状况的服务和关爱。实施境外劳务管理要着眼于满足雇主的需求,但不能忽视从满足人性的基本需要出发,了解关心劳务(研修)人员的喜怒哀乐,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应该明确,劳务(研修)人员也是劳务经营公司的客户。二是着眼于劳务(研修)人员自身发展、提高的咨询服务,如,引导他们以境外工作为契机,确定并实施个人职业规划,制定具体的外语、技术等知识学习计划,为他们回国后的发展打下基础。三是切实保护外派劳务(研修)人员的合法权益,党和国家一直重视此项工作,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劳动部早在1994年就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保护外派劳务(研修)人员合法权益的通知》,这是劳务经营公司的一项基本职责。
3、快速反应原则。建立境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如发生突发紧急事件,能做到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化解矛盾,处理解决问题。
(三)关于境外劳务管理的制度保证体系
根据境外劳务管理的原则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必须设计形成一套比较科学、全面的、适合本企业情况的劳务管理制度体系。并在管理实践中通过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充实完善,使境外劳务管理工作能在项目质量和产品(劳务)质量有保证的基础上,通过制度的规范,健康、平稳、有序地运行。
(四)劳务经营公司实施境外劳务管理的几个要点
当前,以日本研修生市场为例,一些地方一些项目的境外管理问题已相当突出,主要表现是:
(1)由于出国前培训教育不到位,研修生思想准备不充分,语言不达标,安全卫生意识淡薄,给日后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2)有的研修生经营公司采取低价竞争的手段,与日方个别接收机关串通一气,恶用研修制度,导致研修生的工资和加班费低于日本法律规定的最低限,成为研修生与雇主屡屡发生冲突的导火索。
(3)有的公司错误地认为研修生送出去后,以后的管理就是日方接受机关的事了,长期放任不管,致使研修生问题成堆,怨声载道,有的发展成为恶性事件。
(4)有的研修生经营公司像做出口那样做研修生业务,只要能卖出去,谁要都给,不管待遇怎样,工作生活环境如何,在这种做法下被派出的研修生,他们的处境可想而知。
针对当前境外劳务管理存在的问题,重点强调如下几点:
1、境外劳务管理的提前介入
境外劳务管理工作是劳务(研修)人员出境后的事情,但好多工作出境前就开始了,这种“提前介入”开始于项目的前期开发。
(1)前期考察。在项目的评估考察阶段,必须到雇主的工厂或公司现场考察了解劳务(研修)人员的工作环境、工作内容、生活条件及有关待遇情况,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坚决舍弃。
(2)项目筹划、设计、论证。如根据雇主要求,确定选人标准及考试方案、收费标准、培训重点,确定国外工资待遇及有关税费的结构等。充分预测该项目在境外管理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谈判,合理筹划和设计项目运行方案,避免留下隐患。
(3)培训:要以提高劳务(研修)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生活适应能力为目标搞好语言、技术培训和出国前适应性教育。加强外派劳务(研修)人员出国前的安全培训,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帮助劳务(研修)人员树立严格遵守当地交通规则和接收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等规章制度的意识,注意对劳务(研修)人员安全方面的指导。
(4)家访。家访需了解的情况和访谈内容:看家庭经济状况;观察亲属的态度和品行;检查出国准备情况。讲解合同条款;讲家属如何配合公司共同管理境外劳务(研修)人员,理解和关心他们在外的工作生活;讲如何做好境外劳务(研修)人员思想工作;讲几年在外务工(研修)对今后人生发展的重要性,要充分利用这段时间,充实、磨练、提高自己,学会从长远着眼,不要过于计较眼前利益。
2、境外劳务管理的情况沟通与日常管理
(1)与劳务(研修)人员的沟通互动。要搞好管理和服务,首先是要保持通畅的信息沟通,至少每个月与每个接收企业的2—3名劳务(研修)人员联系一次。不管是接受企业条件好的还是一般的,都不要疏忽对他们要求的关心。合理的要求要及时向接收企业争取,接收企业的要求和做法也要及时向劳务(研修)人员解释清楚。
(2)与接收企业的沟通互动。通过经常地沟通交流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劳务(研修)人员与接收企业的误解、矛盾。
(3)建立派出单位与劳务(研修)人员、劳务(研修)人员家长、当地代理选人公司和接收企业的定期情况交流制度,形成系统管理互动。
(4)注意了解掌握劳务(研修)人员中表现不好或有影响力煽动力的人,列为重点关注和工作对象,尽量争取让他们起到正面的影响。
(5)公司本部项目负责人要定期到劳务(研修)人员工作地实施现场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公司业务相关人员申办多次往返的签证,保证能够随时前往处理工作。
(7)发挥好驻外机构境外管理的职能。
3、境外劳务管理的应急预案
外派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通常具有群体性、突发性和复杂性,如处理不当,将影响对外劳务合作业务的健康发展,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劳务经营公司建立快速、有效的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是实施境外管理的重点。根据《商务部关于处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合发〔2003〕249号)的要求,在劳务经营公司层面,针对各自劳务业务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其基本内容包括:
第一、建立外派劳务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及时向国内有关部门和驻在国有关机构了解安全信息,采取适当的预防和保护措施。定期对外派劳务(研修)人员的情况进行详细分析,把发现的问题解决在萌芽当中。
第二、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保证信息的准确通畅。公司在商签对外劳务合作合同时,必须要求雇主在劳务(研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场所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共同保障劳务(研修)人员的安全;加强公司部门间有关信息的沟通,搞好协作配合;公司内部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帮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1)搞好外派项
目的档案管理。包括合同文本,劳务(研修)人员的通讯地址和外派手续材料,接收机关及雇主的地址、电话及企业基本情况等;(2)掌握劳务所在地国家政局形势、安全情况和社会治安状况等有关动向;(3)尽可能多的了解掌握国家、部门的有关政策法规;(4)学习了解已有同类事件处置经验的兄弟公司的做法及有关情况。
第四、规定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和程序
(1)获得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公司要成立由公司领导牵头,部门经理和项目负责人参加的突发事件处置小组,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及时做出初步的处置方案。
(2)在第一时间内与雇主、劳务(研修)人员本人或劳务(研修)人员所在地劳务小组长取得联系,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并通过我在外合作方或签约方(雇主、组合)相互配合,控制局面,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
(3)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当地商务部门、承包商会和我国驻外经商参处、领事馆汇报情况,请求指导和帮助。
(4)直接接触在突发事件中有关的劳务(研修)人员家属。如属伤亡事件,要做好家属的工作,稳定情绪,征求对劳务经营公司做出的处置方案的意见。如属劳务纠纷或群体事件,要在与家属充分沟通情况,讲清利害关系的情况下,要求其家属积极配合我公司工作,共同做好对劳务(研修)人员的说服教育工作。
(5)查阅该劳务(研修)人员有关合同资料,确认该事件与合同条款的关系和责任。
(6)在做出处置方案后,以最快的速度派出工作组前往事发地了解情况,处理解决问题。
(7)现场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事件性质,采取不同的对策了解掌握资料,交涉解决问题。如是伤亡事件,要首先配合外方雇主搞好索赔工作,同时要以合同为依据,分清责任,特别要了解掌握责任方违约的事实,并阐明这种违约的性质和诉诸法律的后果,迫使责任方承担应付的责任。对于纠纷、群体闹事事件,要说服劳务(研修)人员放弃过激行为,恢复正常秩序,同时要以劳务合同和有关法律为依据,在与雇主、劳务(研修)人员交流的基础上,分清是非,从而消除事件发生的引发因素。
(8)通过分析事件的发生、发展和解决过程,总结经验教训,防范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