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能源所诚招海内外优秀博士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已获得博士学位或近期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2.具有相关专业背景或研究经历;
3.具备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1篇以上;
4.有科研项目申请/承担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
请下载附件:2023年度中科院青岛能源所博士后岗位招聘计划详细阅览。
四、薪酬待遇
青岛能源所为在站博士后提供事业单位中级岗位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建立住房公积金和职业年金等,平均保障性年收入20万/年(税前),另有青岛市每月7000元生活及住房补贴。
对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获选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创新项目资助,或者获市级以上项目、课题(个人均排名前三位)的在站(基地)博士后,从获批或入选当月起,每月加发2000元的激励生活资助;对入选全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在省部级以上创新创业比赛中获三等以上奖项(项目负责人)、获评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荣誉称号的,或获评市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个人排名前三位)的在站(基地)博士后,从入选或获评当月起,每月加发6000元的激励生活资助。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申报研究所优秀博士后支持计划,分为进站资助、站中资助、留所资助三类。进站资助人数为当年进站人数的30%,获资助者获得一等60万/人、二等40万/人、三等20万/人的个人特殊津贴。站中资助按10万/人的标准资助入选者个人特殊津贴。留所资助:在站期间获得进站资助或站中资助的博士后,出站时可申请研究所“优秀青年博士人才”项目,年龄放宽至进站时不超过30周岁,入选者可直接聘为副研究员,研究所给予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并提供50万元个人租(购)房补贴。
支持并指导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科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各类国家和省市博士后项目。
青岛能源所为博士后提供了设施完备的博士后公寓,实现拎包入住;协调解决全职博士后子女入托、人才落户等。
五、未来发展
青岛能源所出站博士后可以优先留所工作,出站博士后即特别研究助理可申请中科院专项人才计划,同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发展空间:
1.博士后出站留所工作直接纳入事业编制,工资及保险福利待遇按事业编制有关规定执行。出站后在青落户就业可申请青岛市25-40万人才安家补贴。
2.博士后出站留所工作,还可申请“国际英才培养计划”,入选者由研究所提供资助,公派前往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学习交流。资助金额20万/年,资助期1-3年。